電子銀行承兌匯票
2021-07-09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是指出票人依托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以數據電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由我行承兌;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人為承兌人。
(2)企業營業執照正本;
(3)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5)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授權經辦人辦理業務的授權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本人辦理除外,下同);
(6)代理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7)經辦機構要求的其他資料。
電子匯票功能須依附企業網上銀行實現,客戶必須先向我行申請注冊成為企業網上銀行專業版用戶,具體業務辦理的手續按照我行企業網上銀行辦理的規定執行。
對已開辦企業網上銀行專業用戶的客戶,申請開辦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可向經辦單位所在營業網點柜臺提出申請,申請時須符合以下標準并提交如下資料:
(1)已在業務受理網點開立、賬戶狀態正常的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賬號;(2)企業營業執照正本;
(3)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5)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授權經辦人辦理業務的授權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本人辦理除外,下同);
(6)代理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7)經辦機構要求的其他資料。